“王国是一定要去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其实我一直有计划去王国,只是以前因为妻子是魔物,才被迫决定先游历南部平原。
在聪明的脑细胞占领高地之后,我的每一次决策都比以前智慧得多。连作死的念头都没有了。
一个玩世不恭一辈子的人,如果认真起来也是很可怕的。
在人狼部族的领地逗留了快五天,我把“蒸”这种烹调方式传授给了他们,还帮助沃夫朗的母亲缝了许多人狼小孩需要穿的衣物。人狼们以惊人的友善很快就和我打成了一片,从衣食住行各方面,我都尽了全力施展自己的能力。如果是在以前的小山洞里,我没有条件去证明自己。和美杜莎所做的,除了打打杀杀也就是吃饭睡觉了。
但我并没有因此认为爱上美杜莎是个错误的决定,爱情又不论对错。只是觉得彼此不适合了,就分开了而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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