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上弄点伤疤,这样更狂野一点呢。
把头发往一边弄,露出前几天他大姐时候那个小小的伤疤,还是肉粉色的,两厘米长。也算是增添了硬汉形象吧。
一走三摇,流气十足,去开车接他老妈去了。
黄老娘一看他这个样子,气的恨不得把他泡水里洗刷三遍,这什么打扮啊,整个一混社会的小混混,最不入流的那种街头混混。太掉价了吧。
“啊,妈呀,你别弄乱我的发型,我好不容易弄成这样的。潘革说,那个女的喜欢这种味道的男人,坏坏的,匪气十足,妈,我一定要娶她,我就算去混黑道,打架砍人,他也会说我好帅的。多支持我的工作啊。”
黄老娘都快气死了,第一次跟着儿子去相亲,怎么就弄这么一个破坏形象的打扮。
那个喜欢儿子一身流氓气质的丫头,估计也不太招人喜欢吧,喜欢流气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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