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胡惟庸案,就不得不提胡惟庸本人。
胡惟庸,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归顺朱元璋,成为朱元璋手下能干的文官,先后担任通判、知县等地方官。
明洪武三年(1370年)任中书省参知政事。从洪武六年至十三年(1373-1380年),他任中书省左丞相,权倾一时。
胡惟庸执掌中书省后很受朱元璋的信任,权势日盛,渐专权跋扈,不知忌讳,生杀黜陟之大事有的也不经上奏便自行决定。
内外官署报告的各项事务凡是不利于自己的就截留下来不让皇帝知道。
钻营官场之人以及不得意的武将纷纷投于他的门下,奉献金帛财物,为他奔走。
这种情况引起了朱元璋的猜疑,最终在洪武十二年发生了胡惟庸案。
当然,在胡惟庸案爆发前,另外一件事可能是导火索。
那就是洪武六年,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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