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书瑶用了两天阅读和整理资料,将126个案件整理为甲乙丙丁4类。
之所以会分为4类,是因为这126个案件中只有最后一类是真正的神隐失踪案。
甲类71个案件都是离家出走事件,虽然看起来都是未结案件,但实际上失踪者都已经回家。
山城志也挨个打电话向报案人询问,最终证实了池书瑶的推测。
我很好奇池书瑶如何确定这71个案件中的失踪者已经回家?
池书瑶的理由是:“这类离家出走案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失踪者回家后,报案人没有销案,而负责调查的警察也没有跟进,然后就变成了未结案。”
池书瑶以前在联合国刑事警察学校进修的时候,一个来自R国的老师专门讲过。
虽然的确存在警察不负责的情况,但大多数都是因为这类案件实在太多,太难以一一跟进。
乙类30个案件从资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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